银监会印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
2016-12-07
《指引》充分吸收和采纳了国家有关部委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、银行业金融机构、网贷机构和有关自律组织的意见。
《指引》明确了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和实施标准,鼓励网贷机构与商业银行按照平等自愿、互利互惠的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。《指引》共五章二十九条,明确了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基本定义和原则,指出“通过资金存管机制,加强对网贷资金交易流转环节的监督管理,防范网贷资金挪用风险,保护投资人资金安全。”此外,《指引》明确了委托人和存管人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应具备的条件、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各方的职责义务以及三项具体落实保障措施。
版权所有:包头市城乡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
蒙ICP备 17001389号
手机网站
http://sqlz.saicjg.com/1142/authority?key=a41ab182e2bbb64f4eb5f7b485b73226
公司地址:包头市九原区金创大厦
邮 编:014060
联系电话:0472-6982690
传 真:0472-6982604